医院医保奖惩制度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结合了医保管理规范与医院实际情况制定:
一、日常诊疗行为监督与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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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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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由不在床患者每例扣除科室当月绩效N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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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自费项目未完成(如未签字确认)每例扣除N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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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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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病历发现收费与医嘱不符、检查无报告单等问题,按费用金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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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未完整记录诊疗过程的费用同样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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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管理
- 自费同意告知书缺失每例扣除N元。
二、门诊医保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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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与诊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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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使用不符合医保限定支付范围、超量或分解处方,全额由当事人承担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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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用药未达标或非特殊病种误判为特殊病种,药费全额或减半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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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态度与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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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诿拒诊患者经投诉核实后,扣当事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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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药易药等违规操作,全额扣除处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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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院医保专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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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身份与知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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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卡信息不匹配或患者身份信息缺失,全额扣除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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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就医手册》《保险类别确认书》等材料,按金额缴纳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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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控制与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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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不在院率超标(超10%核减人均结算费,超50%暂停收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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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检查费用超出规定比例(如药品超总费用45%),按违约金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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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奖惩执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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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调查与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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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科或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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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可申诉,但申诉无效则执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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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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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或团队因成本控制、合规性表现突出,可获得奖金或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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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需经患者满意度调查、医疗质量评估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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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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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情节严重 :如多次违规、造成重大损失,可追回已结算费用并处以高额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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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与教育 :未按规定参加医保培训的医务人员,视情节扣款或降职。
以上细则需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调整,确保奖惩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