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夫妻投靠落户的政策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年限要求,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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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满10年配偶投靠:
- 外省市人员(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年满35岁,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 注意:投靠方必须同时具备结婚满10年、年龄满35周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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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满7年配偶投靠:
- 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 外省市人员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少数民族、华侨人员(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婚姻登记满7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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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满5年配偶投靠:
- 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 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婚姻登记满5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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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纾困落户:
- 夫妻双方中一方获得省(市)部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或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情况,可以申请夫妻分居纾困落户,具体条件和年限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所以,上海夫妻投靠落户并不总是需要10年,具体年限要求取决于申请人和被投靠人的具体情况。如果您有具体的落户需求,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并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