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医保支持跨省使用,具体政策如下:
一、全省通用的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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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类型
所有参保人员均可使用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在全省63家定点医院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门诊、住院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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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覆盖
符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费用,由医保基金直接支付。
二、异地就医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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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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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通用方式 :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完成备案,操作仅需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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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渠道 :在鄂州等城市可通过支付宝/微信搜索“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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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备案
部分城市(如鄂州)需提供转诊证明、发票、医疗本等材料至县级社保局办理。
三、特殊服务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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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通过“医保钱包”实现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向近亲属转账,双方均需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激活该功能,资金实时到账且无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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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
新增5种门诊慢特病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简化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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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选择 :需在就医地选择已开通异地结算的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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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承担 :就医时仅需支付个人自付比例费用,医保支付部分由系统自动结算。
以上政策自2020年4月25日逐步完善,2025年2月进一步扩展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及服务功能,确保参保人员流动就医时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