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划入标准
-
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
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
退休人员
-
基础养老金部分 :按统筹地区上年度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的2%计入个人账户。
-
定额标准 :自2021年9月1日起,全省统一按每月85元定额划入(如郑州95元/月,其他城市多为60-95元/月)。
-
二、调整说明
-
改革影响 :单位缴费不再直接划入个人账户,但通过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账户减少后保障功能未降低。
-
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存在细微差别,例如郑州定额95元/月,开封、许昌等60元/月,新乡市65元/月。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账户余额限制 :个人账户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当年缴费总额。
-
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门诊、药店购药、住院报销等。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南省医保政策文件及最新调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