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贵州省医保政策调整,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新规定如下:
一、缴费标准与征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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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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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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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67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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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筹资标准:不低于107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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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征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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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阶段: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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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征缴期: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按1070元/年标准缴费,但待遇等待期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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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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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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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可报销,年限额500元,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确定(二级60%、一级及以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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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 :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三级医疗机构限额600元,与普通门诊合并报销,总额度1100-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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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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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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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9%(退休人员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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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94%(退休人员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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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95%(退休人员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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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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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跨省就医备案后按参保地政策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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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困难群众、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等可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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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待遇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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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参保 :集中征缴期内参保即享待遇,无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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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保补缴 :2025年未参保者,2026年集中征缴期参保仍需90天等待期,每多断保1年等待期延长1个月。
四、其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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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 :2025年财政补助标准较上年增加30元,个人缴费增幅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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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参保 :职工医保转城乡居民医保人员、新生儿等群体,缴费后90天可参保,按400元/年标准享受待遇。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特殊困难人员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申请全额或定额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