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个人所得税申报截止时间因申报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具体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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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即2025年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在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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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扣缴义务人时的申报: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按照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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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情形的申报: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总的来说,纳税人应根据不同类型的所得税申报要求,按时完成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工作,以确保税务合规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