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及各地医保部门的相关政策,医保个人账户的家庭共济功能已正式开通,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家庭成员间共享使用。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家庭共济的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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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范围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注意 :配偶的父母不属于近亲属,无法成为共济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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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
仅限支付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药店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医疗器械等费用。
- 不可用于 :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非医保保障范围。
二、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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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当地医保APP(如“苏服办”)或医保公众号(如青岛医保小程序)绑定家庭成员关系,实现线上操作。
- 例如:绑定父母后,其门诊自费部分可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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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医保大厅办理绑定手续,适合操作不便的老年人等群体。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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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限制
每个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最多可绑定7名近亲属,且支持同名绑定。
- 同一参保人可接受多名职工亲属的共济(如父亲可同时接受配偶或子女的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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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承担原则
共济资金按比例划入共济账户,家庭成员就医时先使用共济资金,不足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政策意义
该政策缓解了家庭内部健康人群个人账户资金积累与患病成员资金不足的矛盾,提高了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及地方医保政策,具体操作以当地医保部门最新指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