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季报业绩预告时间因交易所和公司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主要交易所的规定:
- 1.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和科创板):对于中报业绩预告没有强制要求,可以披露也可以不披露
-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预告:1.净利润为负值;2.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3.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 3.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预计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12个月)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预告:1.净利润为负值;2.实现扭亏为盈;3.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4.期末净资产为负值;5.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总结来说,二季报业绩预告时间通常在7月15日之前,具体时间根据交易所和公司具体情况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