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减免的填写方法,主要依据其销售额是否超过增值税免税标准以及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因素来确定。以下是具体的填写指南:
-
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且仅开具普通发票:
-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增值税销售额应填写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登记注册类型为“非个体”,则填写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果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则填写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 录入不含税销售额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免税额,无需手动计算。
-
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但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增值税销售额应填写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同时,需要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填写在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和第3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中。
- 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
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
- 如果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无论是开具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均需全额纳税。此时,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增值税销售额应填写在相应的“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栏次。
小规模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应根据自身的销售情况、发票开具情况等,准确填写申报表,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