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潍坊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区别,以下是详细内容:
-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为85%(高档缴费)/80%(低档缴费)。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为80%(高档缴费)/70%(低档缴费)。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900元,报销比例为65%(高档缴费)/55%(低档缴费)。
- 异地就医:
- 长期驻外或异地安置的按本地起付线、报销比例执行。
- 因病情需要转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个人先自负10%,然后按市内三级医疗机构转诊支付比例执行(55%);剩余部分按对应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执行(65%)。
- 发生急危重病在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外非联网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个人先自负20%。
- 学生放假实习等原因异地住院的按本地政策执行。
- 以上四条均不符合的,个人先自负40%。其中,一档缴费的,剩余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按市内三级医疗机构未转诊支付比例执行(38.5%);二档缴费的,剩余部分按对应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执行(65%)。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50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还设有大病保险待遇,具体支付比例和限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