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监管总局的“五大监管”包括:
-
机构监管:
- 强调整体性:画好“一张像”,突出三个“抓”,即抓机构法人、抓公司治理、抓市场准入。
- 重点关注:总行、总公司的资本约束、顶层设计、考核机制、合规文化、三道防线、管控能力、科技支撑等方面。
- 防止:产业资本在金融领域无序扩张;高管与从业人员“带病流动”;各类“伪创新”由监管背书。
-
行为监管:
- 强调人民性:织好“一张网”,突出三个“管”,即管合法、管非法、管行业、管风险、管事后、管事前。
- 严防:有照违章和无照驾驶;一般商事行为异化为非法金融活动。
- 教育与惩戒并重:做到监管“长牙带刺”。
-
功能监管:
- 强调一致性:用好“一把尺”,突出三个“一”,即同一业务、同一标准、统一监管。
- 防止:以金融创新之名行监管套利之实。
- 重点关注:交叉金融领域、资管类业务以及普惠金融考评等方面。
-
穿透监管:
- 强调精准性:扎好“一根针”,突出三个“重点”,即加强股东行为穿透、资金流向穿透、业务实质穿透。
- 精准打击:各类隐秘性、交叉性、关联性风险。
- 运用大数据工具:打破机构地区壁垒,努力做到监管一贯到底。
-
持续监管:
- 强调动态性:走好“一生路”,突出三个“全”,即覆盖金融机构全周期、金融风险全过程、金融业务全链条。
- 通过分类、分级监管评级:以点的监测实现线的监管,再到面的监控,形成五维一体的监管架构。
- 保障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呵护、保障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这五大监管相互独立又彼此关联,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旨在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金融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