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已覆盖全国,包括省内异地使用。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政策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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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规则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如父母、配偶、子女)缴纳居民医保或支付医疗费用,且不受统筹区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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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范围
截至2025年3月14日,全国已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46个统筹区开通了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覆盖河北、河南、安徽、四川、湖北等省份。
二、省内异地使用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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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全面开通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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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河南、安徽、西藏、四川、湖北、山东7省实现全省域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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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已完成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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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阶段推进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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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底前目标 :浙江、广东、辽宁、黑龙江3省计划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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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计划 :安徽、陕西2省将加快推进,辽宁、黑龙江、湖北3省预计年底前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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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限制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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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范围
仅限配偶、子女、父母使用,其他亲属需通过其他方式保障医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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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范围
仅限支付门诊、住院等医保目录内的费用,不可用于门诊非医保药品或美容整形等自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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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需通过全国医保服务平台或当地医保部门办理账户绑定授权。
四、政策意义
该功能通过扩大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进一步提升了医保的互助共济能力,尤其对缓解异地就医负担、促进家庭医疗保障具有积极意义。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医保局及各地医保部门的官方发布内容,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