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新农合医疗报销流程根据就医类型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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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参保人员持身份证、医保卡在云浮市内乡镇级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门诊费用中可报销部分由医院直接减免,个人仅需支付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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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门诊报销需提供门诊病历、诊断证明等基础医疗凭证。
二、住院报销流程
(一)本地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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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住院手续
出院时结清自付部分,可报销部分由医院直接刷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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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
需提供《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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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 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90%。
(二)市外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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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或转院手续
需提前办理转诊证明,出院后3个月内提交医药费发票、费用明细、出院小结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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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市外报销需在出院后3个月内办理,逾期可能影响报销。
三、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需持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检查报告及《新农合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按住院标准报销(不含辅助治疗费用)。
四、意外伤害住院报销
需提交户口所在地村(居)出具的意外伤害原因证明、医院病案记录等材料,经医保部门审核后方可报销。
五、报销材料清单(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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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医疗证》或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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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或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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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收费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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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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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费用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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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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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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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身份证(委托他人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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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市外报销需在出院后3个月内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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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要求 :无配偶、父母、子女的参保人需由兄弟、姐妹代申请,未提供亲属证明的需村委会负责人代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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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自付部分 :包括起付线以下、超过报销比例及医保目录外的费用。
以上流程及材料要求综合了云浮市新农合政策,具体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