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新农合大病医保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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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对象: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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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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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标准:患者以年度计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断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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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阜阳市大病医保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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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含基本医保在内原则上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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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和封顶线:遵循尽力保障原则,根据基金承受能力,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定为1.3万元左右,并依据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大病保险补偿适当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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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病种保障:对尿毒症、儿童白血病等20类特定病种,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方式,民政救助对象其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90%。
以上就是阜阳新农合大病医保政策的主要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可能会随着地方政府的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