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合并
西藏社保和成都社保 可以合并 ,但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规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文件规定,参保人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具体合并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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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携带所有需要的材料去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出具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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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转移申请 :向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申请,并在就职后由新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社保关系并办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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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合并 :新社保工作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养老保险就可以完成转移和合并。
需要注意的是,医疗保险只是转移年限,不能转移金额。当社保转移之后,需要办理医保异地就医手续之后才可以正常使用。社保转移还会影响养老金累计年限以及个人养老金账户,因此建议在选择合并社保的城市时,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
西藏社保和成都社保可以合并,但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并且建议先了解清楚两地社保的具体政策和要求,以确保合并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