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医保门诊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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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起付标准每年300元,最高限额每年3000元,在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服务站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55%;三级医院报销50%;在传染病、精神疾病专科定点医院报销60%。退休人员在上述报销比例基础上增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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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36种):不设起付标准。有10种慢特病在一、二、三级医院(含未定级)均报销90%,包括艾滋病、耐药性结核病、结核病(普通型)、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透析、血友病、严重精神障碍、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其他疾病在一级医院(含未定级)报销85%;在二级医院报销80%;三级医院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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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特色门诊(23个病种):起付标准每周期300元,报销80%。首批试点5家医院(朝阳市中医院,北票市、凌源市、建平县、喀左县中医院),试点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以上信息汇总了朝阳医保门诊报销政策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利用医保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