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医保政策,异地就医的医保使用情况如下:
一、异地就医备案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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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异地就医
大连参保人员异地住院时,持社保卡或医保码即可实现自动备案,出院结算时直接按临时异地就医待遇报销,无需额外备案或线上操作。
- 门诊慢特病 :恶性肿瘤放化疗等患者,在异地联网医院治疗无需备案,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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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人员
长期异地居住或工作的人员可通过“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异地安置备案,待遇与大连本地一致。
二、其他参保人员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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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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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已停保需转至大连:需提交原参保地信息办理转移申请,账户余额1-3个月到账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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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内跨市转移:需线下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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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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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携带社保卡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或微信激活医保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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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线上转出 :可向原参保地邮寄联系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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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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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限制 :临时异地就医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但可报销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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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异地就医政策由参保地制定,建议通过参保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待遇。
以上政策适用于大连市参保人员及符合条件的异地就医人员,确保异地就医时医保待遇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