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2025年3月份个税申报的截止日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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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这意味着,对于2024年度的综合所得,纳税人应在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进行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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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确认:
- 居民个人需要对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确认。若信息无变化,只需在2024年度基础上确认即可;若有变化,则需要修改或新增相关信息。这一过程通常与汇算清缴同时进行,但具体截止日期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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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申报:
- 对于需要办理退税的纳税人,2024年度的退税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这意味着,如果纳税人在2024年度有过多的税款预扣预缴,可以在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申请退税。
2025年3月份个税申报的截止日期主要取决于具体的申报类型。对于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和退税申报,截止日期均为2025年6月30日。建议纳税人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并按时完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