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保产前检查补助政策
政策概述
根据成都市医保局等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成都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生育医疗待遇全面提升,其中产前检查费补助标准也有所调整。
城镇职工产前检查费补助标准
- 生育:1000元
- 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终止妊娠:700元
- 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300元
城乡居民产前检查费补助标准
- 生育或怀孕满7个月(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700元
申领条件
- 在2024年6月1日(含当日)之后入院生育或终止妊娠。
- 生育医疗费已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 成都市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女性参保人员。
申领流程
- 微信搜索“成都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点击进入。
- 点击【我的】进入【个人中心】登录账号。
- 点击【服务】。
- 选择【医保业务办理】点击【产前检查费申领】。
- 核对申请人信息与就诊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申领。
- 再次核对申请人信息与就诊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正确的开户银行名称、填写正确的银行账号,点击提交申领。
- 提交申领成功后,办理进度可在【医保个人查询】中点击【我的办件】查询。
注意事项
-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生育时未参加生育保险或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自愿选择按照城镇职工生育医疗待遇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其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费与生育医疗费待遇一并在男职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支付,无需单独申领。
- 提交申领前仔细核对银行账户信息,选填正确的开户支行和银行账号,如因信息有误将无法成功到账。
- 提交申领成功后20个工作日未到账的,请及时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以上就是成都医保产前检查补助政策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