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职工医保补交金额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个人基数的、缴费补缴年限以及相关政策规定。以下是关于重庆职工医保补交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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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标准:以单位职工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若在办理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须在退休之月办理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基本医保费。不足年限的补缴标准按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8%为一个年度的缴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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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趸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在办理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待遇相关手续后,若基本医保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可以选择继续按年缴纳医保费,也可以申请一次性趸缴剩余年限的医保费。2018年一次性趸缴剩余年限的缴费标准为一档3369.60元/年,二档7413.12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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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缴费:如果缺少的缴费年限比较长,可以选择延迟缴费。延迟缴费是需要自己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的,申请通过后继续按照之前缴纳的标准按月缴纳医疗保险费,直到达到缴费年限要求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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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年补缴:另一种选择是逐年补缴,即每年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直到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这种情况下,个人缴纳部分和企业缴纳部分相加,一个月的费用为98.39元。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缴金额会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因此,建议及时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补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