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现行政策规定,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15年即可在退休后享受终身医保待遇,具体规则如下:
一、缴费年限要求
- 累计15年即可享受
用人单位及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超过15年,退休后可终身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视同缴费年限:包括符合政策认定的工龄或特定参保记录,具体由上海市人社局另行规定。
- 实际缴费年限:需在上海市实际缴纳职工医保,其他省市转入的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
- 未满15年的处理
若退休时未达15年,可选择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可一次性趸缴或按月补缴),补缴期间享受在职医保待遇。
二、适用条件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需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未退休前仍需持续参保缴费。 - 仅限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如城乡居民医保)不适用此政策,需按年缴费。
三、退休后医保待遇
- 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 74岁以下:每年1680元;75岁以上:每年1890元。
- 门诊报销比例
- 起付线300元,超出一级医院报85%、二级80%、三级75%。
- 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线1200元(2001年后退休),统筹基金报销92%,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1万元。
四、特别提示
- 缴费连续性
断缴超过3个月将暂停医保待遇,补缴后连续缴费年限重新计算,可能影响报销额度。 - 其他地区差异
上海是全国少数仅需15年缴费即可终身享受医保的地区,多数省市要求男性25-30年、女性20-25年。
如需了解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细则或补缴流程,可咨询上海市社保局(电话:12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