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GDM)是一种在怀孕期间发生的糖代谢异常状态,但血糖水平未达到显性糖尿病的程度。它对母亲和胎儿都有潜在的风险,因此需要及时的诊断和治疗。以下是关于妊娠糖尿病的处理方法:
1. 诊断
OGTT试验:所有孕妇在妊娠期24-28周首次就诊时,应进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诊断标准:根据我国的标准,空腹及服糖后1小时、2小时的血糖值分别为5.1mmol/L、10mmol/L、8.5mmol/L。如果任何一点血糖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诊断为GDM。
2. 治疗
2.1 生活方式干预
饮食管理:
- 总热量控制:每日适当限制总热量,一般不建议孕期减肥。
- 碳水化合物控制:适当控制碳水化合物的摄入,增加膳食纤维摄入量。
- 蛋白质摄入:增加蛋白质的供给。
- 脂肪摄入:减少脂肪的摄入量。
- 矿物质和维生素:保证矿物质和维生素的充足供给。
- 钠盐摄入:限制钠盐的摄入。
- 少食多餐:每天6顿,每顿不能吃太多。
运动治疗:
- 适量运动:孕妇运动提倡适量,强度不可过大,最好的方式就是散步。建议每天散步2—4次,每次15分钟。
- 饭后运动:饭后半小时运动30分钟,可以走路,打扫卫生等。
2.2 药物治疗
胰岛素治疗:
- 首选用药:胰岛素是GDM的首选用药,因为它不会穿过胎盘,对胎儿和新生儿是安全的。
- 治疗方案:
- 联合治疗:基础胰岛素+餐前胰岛素干预,即三餐前注射超短效胰岛素或短效胰岛素,睡前注射中效胰岛素。
- 基础胰岛素治疗:空腹血糖高的孕妇,选择中效胰岛素睡前皮下注射;睡前注射中效胰岛素后空腹血糖已经达标但晚餐前血糖控制不佳者,可选择早餐前和睡前2次注射,或者睡前注射长效胰岛素。
- 餐前胰岛素干预:餐后血糖升高的孕妇在进餐前30分钟注射超短效胰岛素或短效人胰岛素。
剂量调整:
- 个体化差异:由于GDM患者病情个体化差异较大,因而使用胰岛素没有一个固定的剂量,一般从小剂量开始,每天0.3-0.8U/kg,分次注射,后续使用剂量可根据患者各时间点血糖值的情况进行调整。
- 妊娠过程中的变化:妊娠早期因早孕反应进食量减少,需根据血糖检测情况及时减少胰岛素用量;妊娠中、后期对胰岛素需要量不同程度的增加,妊娠32-36周胰岛素需求量达高峰,妊娠36周后稍微下降,应根据个体血糖监测结果,不断调整胰岛素用量。
2.3 血糖监测
血糖监测:
- 理想监测:最理想为监测7次/天,即三餐前半小时及三餐后2小时及夜间10时或午夜0时,但不易被孕妇接受,可采用晨空腹、餐后2小时、晚餐前半小时、夜间10点时段监测;待血糖控制稳定后改为每周2次。
- 尿酮体监测:尿酮体有助于及时发现吃得太少,碳水化合物或能量摄取的不足的情况,能够早期发现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并及时处理。
3. 注意事项
情绪、睡眠、饮食稳定:应保持患者的情绪稳定、睡眠稳定、饮食稳定,因为上述情况都会导致血糖的波动,若此时调整胰岛素的用量容易出现不良反应。
低血糖问题:需注意低血糖问题,中效胰岛素起效较慢,维持时间长,但睡前注射不足以覆盖全天,且有明显峰值,易发生低血糖,可在日常生活中随身携带一些糖果或巧克力,以备有低血糖预兆时使用。
清晨或空腹高血糖的处理:夜间胰岛素作用不足、黎明现象Somogyi现象(黎明前曾有极轻微的低血糖现象)均可导致高血糖的发生,前2种情况必须在睡前增加中效胰岛素用量,而出现Somogyi现象时应减少睡前中效胰岛素的用量或增加夜间点心热量。
4. 终止妊娠的指征
GDM患者通常应根据血糖控制情况及其他合并症因素共同决定是否在38~40周选择提前终止妊娠。提前终止妊娠的指征包括:
- 血糖控制不佳
- 伴血管病变
- 合并重度妊娠高血压疾病
- 严重感染
- 胎儿生长受限
- 胎儿窘迫。
5. 产后建议
产后应继续监测产妇血糖水平,在产后4~12周应进行相关检查,并建议每1~3年进行一次糖尿病筛查,及时发现血糖异常,从而尽早实施干预。
妊娠糖尿病患者一旦确诊,建议接受多学科联合诊疗,以减轻糖尿病症状,降低不良反应并发症的发生风险和改善妊娠结局。如果确实需通过药物降低血糖水平时,胰岛素因其在孕期使用的安全性应作为首选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