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发布了《河南省 2025 年加力扩围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其中关于车辆补贴的内容如下:
-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个人消费者报废登记在本人名下的 2012 年 6 月 30 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 2 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 1.5 万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个人消费者申请补贴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本人名下。
-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购买燃油车补贴最高不超过 1.3 万元。具体补贴标准根据购车价格有所不同,购车价格 6 万元(含)至 10 万元(不含)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 1 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 7000 元;购车价格 10 万元至 20 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 1.4 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 1 万元;购车价格 20 万元及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 1.5 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 1.3 万元。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转让的既有乘用车应当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每位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就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
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 APP 搜索 “河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 小程序,登录汽车置换补贴专区,按系统提示步骤,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备注的县市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