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鞍山医保政策调整,大病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如下:
一、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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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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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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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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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含三甲)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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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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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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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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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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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含三甲)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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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费用报销限额
- 门诊统筹最高报销金额 :3000元/年。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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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及以上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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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及高值药品保障 :继续按现行政策执行。
以上政策调整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进一步提高了门诊保障水平,减轻了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