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南阳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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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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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不同级别的医院有不同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例如,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的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相应降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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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疾病报销:为提高参保居民重特大疾病保障待遇水平,我省将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唇裂、乳腺癌等33种诊断明确、治疗规范、疗效确定的病种纳入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治疗重特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住院病种在限价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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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在当地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销比例和条件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