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磊案审理法院介绍
案件背景
聂磊案是指聂磊团伙于2011年12月参与的案件。2011年12月,聂磊团伙144名被告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等十余项罪名,在青岛法院被陆续开庭审理。
审理法院
聂磊案的审理法院为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由于案情重大,涉及人员众多,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高度重视,组织了专门的领导班子和审判人员提前介入,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
审理过程
- 开庭审理:2011年12月20日,聂磊案在胶州法院首次开庭受审,这是青岛首次审理涉及如此多被告人的案件。
- 一审宣判:2012年3月2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胶州法院对聂磊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聂磊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二审审理:2012年6月19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青岛胶州市人民法院对“聂磊涉黑案”进行二审开庭审理。2012年8月2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聂磊案进行公开宣判,驳回聂磊等20名被告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
- 死刑执行:2013年9月17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聂磊执行了注射死刑。
案件影响
聂磊案是一起震惊全国的黑社会案件,它揭示了黑恶势力的残暴和无耻,也展示了司法机关的坚决和正义。此案的审理和判决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此案也暴露出一些公职人员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