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四川省内与成都市实现医保缴费年限互认的城市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一、省内城市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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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德阳、眉山、资阳
这四个城市自2024年10月1日起在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上实现互认,参保人员在这四个城市间流动时,医保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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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至更多城市
截至2025年3月,成都、德阳、眉山、资阳四市已实现医保缴费年限互认,并逐步推进至内江、自贡、宜宾三市,形成更广泛的区域协同。
二、成渝地区互认
根据2024年3月1日起实施的《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管理办法(暂行)》, 成都市与重庆市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在对方城市就医时,可实现缴费年限相互认可、累计计算。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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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参保10年医保后转入成都,退休时成都认可重庆的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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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参保人员到重庆就医时,重庆医保同样适用其缴费年限。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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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除缴费年限互认外,成德绵雅等8市(含成都)还实现了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医疗费用直接报销,进一步便利了跨市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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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意义 :这些措施旨在促进人才流动,维护流动就业人员的医保权益,降低跨市就医的医疗成本。
以上信息综合了四川省医疗保障部门的官方文件及最新政策部署。
3月1日起 成渝两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实现互认-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四川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