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退休职工的慢病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具体的报销比例和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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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起付标准:在职职工医院门诊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退休人员达到85%以上,社区卫生机构报销比例均为90%,门诊封顶线为2万元。
- 报销比例:北京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在社区卫生机构报销比例为90%,在其他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为70%;退休职工(70周岁以下)在社区卫生机构报销比例同样为90%,在其他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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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住院报销的起付标准相同,年度内第一次住院是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每次住院是650元。
- 报销比例:医疗费用在1300元-3万元之间,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90%;医疗费用在3万-4万元之间,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2%,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5%;医疗费用超过4万元的部分,不再设立封顶线,最高可达50万元。
北京退休职工的慢病医保报销比例因医疗机构级别和就医类型而异。建议退休职工在就医前咨询相关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报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