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上诉15天的计算方式需根据具体送达时间确定,具体规则如下:
一、起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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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判决书/裁定书次日起算
上诉期限从当事人实际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 次日 开始计算,即收到当天不计入上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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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时间不一致的处理
若当事人在不同法院或不同方式收到文书,以 最后收到文书的次日 为起算点。
二、节假日与周末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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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周末 :15天计算期间包含周六、日,无需额外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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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顺延 :若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如春节、国庆等),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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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提交上诉状
需在上诉期内将上诉状提交给一审法院法官,逾期可能丧失上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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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途时间不计入
上诉期间不包含文书在途时间,但需注意期满前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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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错过期限
若因疏忽导致逾期,可联系法院申请顺延,但需提供合理理由。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二审上诉期限自 判决、裁定送达后第二日起 计算。
建议 :收到判决书后应立即核对送达日期,并预留至少3天整理上诉状,避免因意外情况延误上诉。若对送达时间有疑问,可向一审法院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