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调整或按约定结算
当工程实际计量超出合同约定时,处理方式需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综合判断,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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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单价合同
若合同单价条款明确,超出部分直接按实际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计算,无需额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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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合同
超出工程量需通过洽商调整合同价款,或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新增工程量的计价方式。
二、合同无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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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偏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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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10%以上部分可调整单价或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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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以内的部分通常按原综合单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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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标准参考
可参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工程量清单规范进行调整。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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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导致
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需办理签证确认,双方可协商调整价款或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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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价格波动
若主材价格涨幅超过合同约定浮动范围,可依据合同条款调整材料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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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影响
额外工程量可能影响项目进度,承包人可要求工期顺延。
四、争议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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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无果时 :优先通过第三方造价鉴定、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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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留存 :承包人需妥善保管工程变更指令、签证单、施工记录等材料,作为结算依据。
总结
处理工程量超合同问题需以合同条款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协商、调整或法律途径。建议合同签订时明确工程量调整机制,以减少后期纠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