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职工医保2024年新政策主要包括门诊统筹、住院待遇、特殊病种及缴费标准等方面的调整,具体如下:
一、门诊统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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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不再限制定点医院,实现全省范围内均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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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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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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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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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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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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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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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80%、70%、60%(按医疗机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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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85%、7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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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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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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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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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额度 :
- 超过20万元起付后,按比例报销(具体比例未明确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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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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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谈判药(特药)需自费20%后报销75%,需提供备案表和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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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 :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器官移植等14种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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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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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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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一级300元、二级500元、三级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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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住院 :每次降低150元(如二级450元、三级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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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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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90%、85%、80%(按医疗机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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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95%、9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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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疗机构优惠
- 起付标准降低100元,支付比例提高5%(最高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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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补助
- 自付比例10%后,按参保地比例报销(如90%)。
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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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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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每月划入125元(70岁以上)或100元(70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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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全额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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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 可选择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但不可重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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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 2024年缴费基数为21207元,上限4242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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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 :如恶性肿瘤、精神疾病等,门诊费用参照住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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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省外就医需提前备案,未备案自付比例提高10%。
以上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执行以医保局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