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手上可留存的现金金额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
一、公司内部财务制度
企业根据业务规模、日常收支情况制定现金管理制度,通常会明确出纳可持有的现金上限。例如:
- 常规企业:备用金建议控制在3000-5000元,零星开支多可适当增加
- 特殊行业:如建筑企业可能设置3-5万元备用金,咨询服务企业则可能维持3000-5000元
二、银行核定额度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
- 常规标准:开户银行核定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
- 特殊情况:边远/交通不便地区企业可延长至15天零星开支额度
三、管理建议
- 实施现金盘点制度,定期核查账实相符
- 大额支出尽量通过银行转账,减少现金留存风险
- 业务变化时及时向银行申请调整库存限额
注:以上标准不适用于工资发放场景(工资超过当地规定额度需通过银行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