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再次从珠海进入澳门,取决于你的签注类型和相关规定,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一签多行” 签注: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户籍居民和居住证持有人可以申请办理赴澳门旅游 “一签多行” 签注。持有该签注的人员在 1 年内可不限次数往来澳门地区,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 7 天,所以可以在回珠海住后再次前往澳门。
- 珠海 “一周一行” 签注: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珠海市户籍居民可以申请办理赴澳门旅游 “一周一行” 签注,在 1 年内的每个自然周可前往澳门一次且仅限一次,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 7 天。只要是在规定的一周一次的限制内,从澳门回珠海住后可以再次前往澳门。
- 琴澳旅游团签注:参加 “琴澳旅游团” 的内地居民,凭参团材料在全国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窗口申办标注 “琴澳旅游” 的团队旅游签注。参团人员入境澳门后,7 日内可以 “团进团出” 方式经横琴口岸多次往返横琴与澳门。但需注意,期间旅游团旅客经横琴口岸以外的其他口岸从澳门入境内地的,则其所持团队旅游签注即自动失效。
- 其他普通旅游签注:除上述情况外,其他人员的旅游签注通常是每隔 60 天可去一次澳门(以通行证上的签注日期为准)。如果你的签注是这种类型,且距离上次签注时间已满 60 天,那么可以再次申请签注前往澳门;如果未满 60 天,则不能再次前往。
内地居民拟因私赴澳门从事商业影视拍摄、演唱会等演艺活动,有长期多次往返需求的,可提交澳门特区政府文化局或旅游局签发的函件,前往就近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1 年多次有效赴澳门 “其他” 类签注。有商务往来需求的,可申请商务签注,登记办理多次商务签注的人员,可以通过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机构的智能签注设备,快速办理 3 个月或 1 年多次商务签注。持这些签注在有效期内可多次往返澳门,回珠海住后只要在签注有效期和规定的逗留期限内,都可以再次前往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