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低保被取消了是否还能重新申请是一个涉及具体政策和程序的问题。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规定,低保被取消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重新申请的。
重新申请的条件
基本条件
- 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家庭财产符合规定:家庭财产状况必须符合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条件,例如拥有多套房产、存款超标等情况将被排除。
具体情况
- 特殊情况:如果家庭因突发事件(如重大疾病、意外事故)导致生活困难,或者家庭经济状况在短期内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提前申请。
- 等待期限:一般情况下,低保户在被取消低保资格后,需要等待五年才能再次申请。但某些情况下,如家庭经济状况确实困难,可以在等待期间提前申请。
重新申请的流程
申请材料
- 必备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家庭成员情况证明等材料。
- 其他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医疗证明、残疾证、离婚证明等。
申请程序
- 提交申请:由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或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 审核与调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行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并提出初审意见。
- 公示与审批:初审意见将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然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 审核结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最终审核,符合条件的将批准给予低保待遇,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公布。
常见问题解答
取消原因
- 常见原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隐性收入被核实、人情保、关系保被清理、未履行义务等。
- 错误取消:如果低保被取消是由于错误操作,申请人可以申诉或行政复议,恢复低保资格。
申诉与复议
- 申诉渠道:申请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诉,说明取消低保的原因。
- 复议流程:如果申诉不被接受,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民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并提供相关证据。
广西低保被取消了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重新申请的,申请人需要满足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财产符合规定等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取消低保的原因和申诉渠道也需要了解,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