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龙江,二婚二胎的生育津贴手续如下:
- 基本条件 :
-
邮政社区户籍,符合《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
依法生育第二个以及以上子女,且子女已经在户籍地所在的乡镇(街道)进行生育登记并落户。
- 申报原则 :
-
育儿补贴按照居民自主申报的原则,申报对象可以是夫妻中任意一方。
-
离婚、丧偶的,本人已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可单独申报。
- 提供的资料 :
-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
子女的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社区出具的第二个以及以上子女的生育登记服务卡。
-
离婚、丧偶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应的离婚证明或死亡证明、收养证明等。
-
社保卡,开户行信息。
- 资金发放 :
- 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通过单位经办人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 特别注意事项 :
-
生育津贴的申请需要在生育小孩后三个月内进行办理,部分地区可能需要在6个月内办理,具体时间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
如果生育的子女在2021年10月29日及以后出生,2024年申报2024年的生育补贴。
-
离婚后或丧偶的,本人已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可单独申报。
建议在申请生育津贴前,先咨询当地社保中心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申报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