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的遗产继承问题
基本继承原则
五保户的遗产继承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进行遗产分配。若被继承人没有继承人,且没有遗赠协议的,此时五保户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不同情形下的遗产继承
有遗嘱的情况
五保户依法对自己的遗产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由于法律并不限制公民立遗嘱的次数及形式,在现实生活中会存在多份遗嘱并存的情况。对于多份遗嘱的效力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经过证明其违背被继承人生前意愿的,此时相关的遗嘱可以由法院认定该遗嘱无效。
无遗嘱的情况
有继承人的情况
- 农村集体组织与五保户未订立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法定继承的顺序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无继承人的情况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若五保户和集体有协议的按协议执行,没有协议的集体有扣回相关五保费用。分割出所有权属于他人部分财产予以返还,按照上述几点分割以后剩余财产属于集体所有。
亲友或近邻尽义务的情况
五保户没有遗嘱,那么他(她)的遗产在按前面提到的分割完成后,如果五保户的亲友或近邻对其生前尽了一定的义务,曾经给予了一定的帮助和照顾,那么在分割五保户的遗产时,也应当适当的分一些给这些亲友或近邻,以鼓励人们发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