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户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涉及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主要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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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保障方面
- 低保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户,可申请享受低保待遇,获得基本生活保障金。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等特困人员,可获得包括基本生活、照料护理、疾病治疗、殡葬等多方面的救助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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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方面
- 医保缴费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可获得资助。其中,特困人员按照一档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低保对象按90%给予定额资助;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边缘户等按70%给予定额资助。
- 医疗救助:享受医疗扶贫政策,包括“十免四补助”等优惠政策。“十免”即免收一般诊疗费、免收挂号费、免收诊查费等;“四补助”包括门诊救助、住院救助等,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按规定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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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方面
- 危房改造补助:居住在危房中的困难户,可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维修加固或重建房屋。
- 公租房保障: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以较低的租金解决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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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资助方面
- 学前教育保教费减免:部分地区对困难家庭的幼儿有学前教育保教费减免政策。
-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困难学生可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即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 高中教育资助: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还有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设立校内资助专项基金,用于减免学费、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等。
- 高等教育资助:大学教育阶段,每人每年可获得4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分设2-3档;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期间还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还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政策,帮助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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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扶持方面
-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有劳动能力的困难户可免费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并可获得一定的培训补贴。
- 创业扶持:对于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困难户,可享受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优惠政策,鼓励自主创业,带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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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面
- 电费优惠: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等用电会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如每月有固定的免费用电量额度。
- 水费优惠:部分地区对困难户的水费也有优惠政策,具体根据当地规定执行。
- 有线电视费用优惠:部分地区的困难户可享受有线电视费用的减免或补贴政策。
这些优惠政策旨在全方位保障困难户的基本生活和发展需求,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帮助他们逐步摆脱困境。不同地区的困难户优惠政策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流程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