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乡医保报销的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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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原有的门诊统筹单日支付限额:
- 参保群众在普通门诊看病时,不再受单日限额的限制,超出部分也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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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参保户籍的限制:
- 允许非本地户籍的人员持居住证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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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居民医保“连续参保激励”与“基金零报销激励”机制:
- 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报销额度每年递增2000元。
- 当年居民医保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报销额度2000元。但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全区居民大病保险原最高报销额度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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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在校学生就医保障:
- 将参保学生在学校卫生室就医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最高90%统一确定为90%,比普通居民在卫生室报销比例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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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生儿制定有特殊的关爱保障政策:
- 补助政策不受限:新生儿只要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均可获得参保财政补贴。
- 待遇可追溯: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完成参保登记的,医保待遇可追溯至出生之日起。
- 扩大就医保障范围:多项涉及新生儿的医疗服务项目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提高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医保报销比例。
- 推行高效办成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实行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制度,出生后即使尚未办理户籍登记,也可在出生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完成参保登记,通过线上参保、线上缴费,即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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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保障待遇:
- 广西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平均达到70%左右,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可达90%,年度最高可报销超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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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待遇:
- 参保居民住院分娩等生育费用可按住院比例报销。广西还将“试管婴儿”类相关医疗服务项目纳入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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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待遇:
- 无需另行缴费即可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对于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给予大病保险报销,最低报销比例为60%,最高为90%,每年最高可报销额度达到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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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保障待遇:
- 针对部分适用于门诊治疗,但使用周期长、治疗费用高昂的创新药、罕见病用药费用实行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目前广西单列支付药品已达72种,该类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无需住院即可按50%比例报销,单个药品每年最高可报销4万元。
广西城乡医保报销最新政策在多个方面进行了优化和调整,旨在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群众的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