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卡在外地医院可以使用,但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下是详细的流程、报销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
异地就医备案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渠道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京通小程序、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线下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备案生效时间
线上自助办理的异地就医备案可立即生效,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可以在备案成功的异地统筹区内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等。
备案的有效期限
备案成功后,备案信息有有效期限,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选定备案有效期限,备案生效日期和备案截止日期以系统登记日期为准。
异地就医的报销政策
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由就医地医保目录决定,报销多少钱(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报销比例和起付线
例如,北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门诊起付线为1800元,报销比例为7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75%。
异地就医的流程
持卡/码就医
参保人员在外地就医时需主动出示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以便在定点医院进行身份验证和费用结算。
医保结算方式
医保结算分为直接结算和手工报销两种方式。直接结算在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院进行,手工报销在无法直接结算的情况下进行。
异地就医的常见问题
取消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京通小程序、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或参保区经办机构窗口线下取消异地就医备案。
急诊抢救就医
在外地因急诊抢救就医未能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视同已备案,允许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北京医保卡在外地医院可以使用,但需要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可以在备案成功的异地统筹区内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等。报销政策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具体报销比例和起付线由参保地决定。参保人员需持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进行就医和结算,未开通直接结算的医院需手工报销。取消备案和急诊抢救就医有特殊情况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