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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特定情况下会冻结二类银行卡,但需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进行操作。以下是关键信息总结:
一、法院冻结二类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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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财产需求
当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法院可依法冻结其名下的二类银行卡,包括账户内的资金和账户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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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关联限制
若冻结了一类账户(如工资卡、主账户),法院通常会同步冻结同一人名下的二类账户,以防止转移财产。
二、冻结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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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财产。
第二百四十二条(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其财产。
三、冻结的程序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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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方式
法院通过向银行发送法律文书(如协助执行通知书)直接实施冻结,无需人工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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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期限
一般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可延期3-6个月,涉嫌违法的可永久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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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功能限制
冻结期间账户无法进行转账、消费等操作,资金需待冻结解除后恢复。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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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卡风险 :若一类卡已冻结,新开的二类卡仍可能被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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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冻条件 :需法院作出解除冻结裁定或执行完毕。
综上,法院在具备合法依据且符合财产查控需要的情况下,会冻结二类银行卡。建议当事人及时履行法律义务以避免财产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