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西安市医保政策,门诊起付标准及相关规定如下:
一、门诊统筹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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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起付线
参保居民在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一级医院等)就诊时,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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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超过部分由个人自付。
二、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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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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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机构:70%报销,个人自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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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三级医院:60%、50%、40%报销,个人自付40%、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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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群体与附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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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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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350元(如肺结核、大骨节病等),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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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人员门诊一般诊疗费由基金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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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两病 :
- 高血压、糖尿病等6种慢性病普通门诊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统一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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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
- 女性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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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门诊统筹与住院报销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元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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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人员 :门诊统筹门诊费用全额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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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门诊统筹支付比例比在职人员提高5%(如一级医院65%、二级60%等)。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全年,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