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整理的相关信息:
- 南宁市
-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
- 在集中缴费期足额缴纳参保费用的,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新生儿可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并只需按年度缴费标准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在出生当年参保缴费的,可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次年参保缴费的,需补缴出生当年的参保费用,方可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不补缴,只能享受缴费当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部分地区
- 城镇居民医保费集中缴纳时间:中小学阶段学生和在校大学生为9月1日至10月31日;老年城镇居民、一般城镇居民和少年儿童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
- 未能在集中缴费时间参保缴费拖至次年参保缴费的,其缴费标准是:1-5月份参保缴费的,按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6-10月份参保缴费的,按当年度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总额缴纳。11月份以后,不再受理当年度参保缴费。当年度参保缴费的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享受等待期为2个月。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缴费时间和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联系当地社保局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