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会计在线继续教育是针对辽宁省内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提升其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以下是关于2024年和2025年辽宁省会计在线继续教育的详细信息。
继续教育对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辽宁省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取消
自2017年11月4日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已取消,持有该证书的人员需要进行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学分标准
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
学分有效期
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继续教育方式
网络教育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辽宁会计网”官网、“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或指定的网络培训机构进行在线学习。课程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学习结束后学分自动传入全国平台。
面授教育及其他
面授教育需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由属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
继续教育时间安排
2024年时间安排
2024年会计继续教育的时间安排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网络学习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时间安排
2025年会计继续教育的时间安排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网络学习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继续教育补学
补学要求
2025年3月31日前通过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补学完成2024年度继续教育的,学分自动传入全国平台。补学2023年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在“全国平台”办理学分补登。
补学流程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全国平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继续教育学分申请”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办理继续教育学分补登,由属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
辽宁省会计在线继续教育制度旨在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多样化的学习方式和严格的管理机制,确保会计人员具备最新的会计知识和技能。会计人员需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学分要求,并在全国平台上进行学分登记和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