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社保转到广州,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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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转移
- 自2021年4月1日起,广东省内流动就业参保的,不再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手续。待符合在广东省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由省内最后参保地统一归集处理。所以,中山的养老保险转至广州无需办理转移手续。
- 如果跨省转移,需非临时账户才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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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转移
-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广州市参保的,可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的转入。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享受广州市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条件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条要求的参保人,选择广州作为其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享受地时,可申请将其他统筹区职工医保关系转入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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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转移
- 先前参保地不在广州,后在广州就业并参保的,应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广州。
- 失业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归集本省缴费信息办理转移。
中山社保转至广州,养老保险省内无需转移手续,跨省有条件限制;医保、失业保险符合条件的均可按规定申请转入广州,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