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内社保转移可通过以下流程办理,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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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减员并申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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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需在参保人员离职后,向当地地税部门办理减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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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员完成后,携带《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增减人员登记表》等材料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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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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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会打印《广东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清单》并寄送给申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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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人需在办理转出的60个工作日后,凭转移清单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到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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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确认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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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移清单后,会与原参保地对接,办理个人账户资金划拨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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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等材料,完成转入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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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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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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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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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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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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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非自由职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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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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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需提供《参保凭证》(可线上自助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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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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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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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转移 :审核通常需15个工作日,申办人可查询到账情况需等待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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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 :审核时间可能更长,需关注转移进度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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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社保与转移的区别
- 暂停社保仅冻结账户,期间不缴费但保留档案;转移后需在转入地重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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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 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城市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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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
- 转移后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无需重新计算缴费年限
五、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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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登录新参保地社保网上服务平台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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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材料
通过以上流程,可实现广东省内社保关系的顺利转移,确保社保待遇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