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需要定点医院,但有不同的规定和情形,具体如下:
-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选择 1 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小点)、1 家中医定点医疗机构(中医)、1 家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大点)作为其普通门诊选定的就医机构。参保人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专科医疗机构进行相应专科门诊就医不受选点限制。
- 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及学生参保人应在广州市医保指定的基层医疗机构名单中,选择 1 家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机构(小点),在选定基层医疗机构后,可以再选择 1 家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机构(大点)。其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可在广州市医保指定的基层医疗机构名单中,选择 1 家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机构(小点)。
如果不选点,就不能享受报销门诊统筹的待遇,但住院不受定点的影响。参保人可通过 “广州医保” 微信公众号、穗好办 APP、广东政务服务网等线上途径,或前往本市医保分中心现场申请办理定点及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