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鉴定证明开具流程如下:
一、明确鉴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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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用途证明
- 需携带身份证、既往病历前往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科面诊。
- 医生根据面诊结果及量表评估开具诊断证明,线上无法完成盖章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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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用途证明
- 仅能通过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心办理,需由办案机关(如法院、公安)委托鉴定,个人无法直接申请。
- 若涉及法律案件,需当事人或代理人向办案机关提交鉴定申请,由机关委托鉴定机构。
二、准备材料
- 既往病历、疾病控制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如有)。
- 司法鉴定需填写《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鉴定中心安排时间并通知当事人。
三、鉴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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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证明
- 挂号后接受精神检查和量表评估,医生结合病史出具诊断证明。
- 若需休假证明,部分医院可直接开立(如14天内休假条),无需复杂鉴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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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
- 鉴定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精神状况评估,结果以《鉴证书证审查意见书》形式发布,经鉴定员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四、费用及注意事项
- 医疗证明费用包括挂号费、量表检查费,通常无需住院。
- 司法鉴定费用较高,需按鉴定中心标准缴纳。
- 康复证明需在复诊时由专科医生评估后开具,需提供治疗记录。
注:不同地区或机构的具体流程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目标机构或办案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