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申报表的填写顺序需根据纳税人类型和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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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
必须遵循“先附表后主表”的顺序:- 首先填写附表一(销项税额明细)和附表二(进项税额明细)。
- 主表数据通过附表自动生成,需核对主表中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交税费或留抵税额是否与附表一致。
- 完成主表后,继续填写附加税费申报表(如附表五),数据通常由系统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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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
- 一般情况下只需填写主表(如季度销售额未超30万时仅填写主表第10行)。
- 若涉及减免税、差额征税等特殊情况,需先填写相关附表,再填写主表。
注意事项:
- 电子税务局系统可能根据纳税人特征自动进入不同申报模式(如确认式、补录式),部分数据会预填,但仍需人工核对。
- 主表与附表的附加税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如1分钱),属于正常情况,不影响申报。
- 填写过程中,系统可能提示必填项或校验规则,需按指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