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逾期未申报补申报操作流程
一、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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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电子税务局
使用企业账号或自然人账号登录当地电子税务局系统。 -
进入逾期申报模块
- 路径一: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未申报查询】,查询逾期记录后点击【去申报】直接跳转补申报界面。
- 路径二: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手动修改税款所属期为逾期月份后填报(系统会自动校验往期未申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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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并提交申报表
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填写准确数据(包括销售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等),核对无误后提交申报。 -
缴纳税款及滞纳金
申报完成后,系统自动计算应补税款和滞纳金(滞纳金按日加收万分之五),通过【税款缴纳】模块完成缴费。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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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计算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滞纳金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0.5‰。 -
违章处理
完成补申报后需处理违章记录:
进入【我要办税】→【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逾期申报违法处置】,首次逾期可能免罚款,非首次需接受处罚(如每条记录罚款50元)。 -
信息核对
通过【违法违章信息查询】确认违章状态为“已完结”,避免影响后续业务办理。 -
资料准备
若系统无法直接补报,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公章、财务报表等资料前往税务局大厅办理。
补充说明
若电子税务局显示“往期未申报监控不通过”,需依次补报所有逾期月份申报表,不可跳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