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及各地税务机关发布的通知,2025年4月税务征期延长至 18号 ,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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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纳税期限
4月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4月18日,纳税人需在此日期前完成申报及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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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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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至6日因放假3天,申报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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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月份如2月、10月等因节假日调整的征期已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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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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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建议纳税人通过税务机关官网或税务局APP确认具体申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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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按季度申报的纳税人需特别注意,需在4月18日前完成申报及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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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及时关注税务机关后续通知,避免因征期调整影响纳税申报。